吳亦凡名譽權案不接受庭外調解:堅決抵制誹謗
7月11日上午,吳亦凡訴微博用戶王某某名譽權糾紛案于北京市海淀區(qū)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。庭審中,被告王某某承認誹謗造謠,并愿意向吳亦凡公開賠禮道歉。稍晚,吳亦凡工作室轉發(fā)委任律師事務所微博,明確不同意庭
7月11日上午,吳亦凡訴微博用戶王某某名譽權糾紛案于北京市海淀區(qū)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。庭審中,被告王某某承認誹謗造謠,并愿意向吳亦凡公開賠禮道歉。稍晚,吳亦凡工作室轉發(fā)委任律師事務所微博,明確不同意庭外調解,期待法律的公正判決。
據悉,2017年12月,吳亦凡委任律師將王某某告上法庭,訴狀稱被告公然捏造、故意散播對吳亦凡進行誹謗的言論,使其公眾形象遭受嚴重貶損, 吳亦凡以名譽權糾紛為由將王某某訴至法院,要求對方公開賠禮道歉,并需賠償包括經濟損失、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55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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